因为有十几公分的肿瘤,医师有开证明为了安全起见,生产前都有请假安胎需要,不过公务员没有安胎假可以请,又不能申请留职停薪,不知道版上有没有知道的妈妈,如果休假病假产前假都用完,需要请到延长病假,是只要医生证明,服务单位就一定要同意,或是要看主管要不要同意(问过人事室说到时候请看看『应该是』会准,但是也有听说有人因为主管不同意,所以不行),另外如果大约需要请到三个月的延长病假,这样考绩铁乙我知道,但是会被打到丙吗?
因为有十几公分的肿瘤,医师有开证明为了安全起见,生产前都有请假安胎需要,不过公务员没有安胎假可以请,又不能申请留职停薪,不知道版上有没有知道的妈妈,如果休假病假产前假都用完,需要请到延长病假,是只要医生证明,服务单位就一定要同意,或是要看主管要不要同意(问过人事室说到时候请看看『应该是』会准,但是也有听说有人因为主管不同意,所以不行),另外如果大约需要请到三个月的延长病假,这样考绩铁乙我知道,但是会被打到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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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能请留职停薪?侍亲进修都可以请留停
我也觉得很奇怪,不晓得安胎假为什么不能留职停薪,之前已经也有同事拿着医生证明要申请留职停薪,但是人事室说不行。我查了一下公务员请假规则和公务员留职停薪办法,要停职停薪,是不是指延长病假期满,不是病假期满?
的确要先请延长病假(2年中达1年)期满仍不能销假的才能申请留职停薪喔而且这种情况是应予留职停薪机关是不能拒绝的
延长病假准不准假是机关长官的权责法律并无明文一定要准的
就是这样很头大,因为从两个多月请到现在快五个月,如果坐久一点或走路、站着稍微久一点,肚子就会痛,看过几个医师都说最好要多卧床休息,如果痛的太厉害,怕会子宫收缩早产,所以一直都不敢去上班,之前有同事是从四个月后开始请假安胎,但是没有看过像我需要请这么久的前例,如果假通通休完,延长病假却不准(单位是还有其他同仁可以全部代理我的工作),那要怎么办呢?问人事室都说到时候再看看,总不可能去问机关长官说『大人,请问可以准假吗?』,不晓得为什么公务员没有适用劳基法的安胎假,却要用个不一定可以准假的延长病假,我壹佰、壹仟个愿意休没有钱的安胎假,只要我的宝宝健康出生。
性别工作平等法在今年1月5日已通过修正了
公务人员亦是适用的(就是依病假的方式申请)
妳若依性别工作平等法提出安胎假,依规定是不得做出影响考绩的处分
第15条第3项
受僱者经医师诊断需安胎休养者,其治疗、照护或休养期间之请假及薪资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第21条
受僱者依前七条(14-20)之规定为请求时,雇主不得拒绝。
受僱者为前项之请求时,雇主不得视为缺勤而影响其全勤奖金、考绩或为其他不利之处分。
(原作者于 2011-02-08 17:14:11 重新编辑过)
你问看看人事室
把两性工作平等法给他们看
因为法律位阶高于行政规则
大部分请延长病假应该都会准假的
除非你们机关长官太机车了
不知你的职等多高
不是主管职+职等没有很高的话
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
机关是可以请职代的
版妈
你只要请大医院的医生帮你开医生证明,说明你必须卧床安胎(卧床两个字是重点)一直到生产,就可以请延长病假。最长可以请一年,但是你不必到一年啦!因为你一定可以足月顺利的生下可爱的小婴儿
期间一样有薪水以及年终,考绩我记得有影响,但是复职之后就没差了!至于丙应该是不至于啦!
辛苦版妈了!这样的请假程序是合理的,有法可循的,可以安心请假。版妈要保持快乐平和的心情,顺利平安的生下健康的小孩喔!
(原作者于 2011-02-08 17:30:58 重新编辑过)
真是太感谢各位大大的回覆(小宝宝,也要跟妈妈一起谢谢大家哦)。
我刚请完病假,从怀孕请到生,这个问题我问过了教育局、教育部,结论是。
1延长病假的准假权力在机关首长
2只要用到延长病假就是考丙。
3教育部说两性平等法已经修法,但目前教师请假规则还未修订完成,所以还是适用,教师请假规则,但是他们已经在修请假规则,等到打考绩时应该已经适用新法(但不保证),也就是说,安胎可能不影响年资、考绩与薪水,所以不一定会考丙。
4这是教师的部分,至于一般公务员我就不清楚,但是直接发mail去最高单位去问,最有用,我是一直跟人事谈不拢,谈到快抓狂,后来直接用我家人的名义,写信去教育部问,然后直接把回函印下来给人事主任,请他照办,无须争论。
补充一下,如果今年被打丙,我打算积极争取,申诉或其它方法。毕竟就像楼上的妈妈说的,两性平等法总统已经公布,法有位阶,政府机关如果请安胎假还打丙等,那就是公然违法,据理力争应该有效。